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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浏览量:1931  发布时间:2025/8/5 15:05: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RCZB-2025-07-3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7月23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原招标公告“4.采购需求  4.1采购范围: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遴选药品供应商(配送企业)3家。入围的供应商(配送企业)享有均等权利和义务,对招标范围内的配送药品按医院药品品种目录进行分配,承担医院的临床所需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品种、毒麻精放药品除外)的配送及服务。在一定时期内,医院根据和供应商(配送企业)的多数意见可对分配品种进行适当微调。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采购配送数量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 ”

现变更为 “4.采购需求  4.1采购范围: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遴选药品供应商(配送企业)4家。入围的供应商(配送企业)享有均等权利和义务,对招标范围内的配送药品按医院药品品种目录进行分配,承担医院的临床所需药品(集采品种、毒麻精放药品除外)的配送及服务。在一定时期内,医院根据和供应商(配送企业)的多数意见可对分配品种进行适当微调。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采购配送数量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

2、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3.1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金额:每家入围供应商400万元  缴纳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均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入围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在服务过程中不能履行招标人服务方案或发生其他违约责任的,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追缴。合同终止时,入围供应商如无违约责任,招标人则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偿还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现变更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3.1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金额:每家入围供应商310万元  缴纳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均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入围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在服务过程中不能履行招标人服务方案或发生其他违约责任的,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追缴。合同终止时,入围供应商如无违约责任,招标人则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偿还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原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中相同之处,一并更正。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东风路363号

联系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2-336051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联系人:刘晓静  管卫平

联系方式:0372-5060666  1551721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