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国际医疗仪器设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开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航港国康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国际医疗仪器设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开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2.2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223。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孙武路以西、黄海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1738.28㎡(约107.6亩),预估总建筑面积约13万㎡(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面积为准)。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配套用房、地库(如有)等,以及园区道路、室外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
(1)工程全过程阶段全程跟踪工程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施工图预算,预算评审报送及核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目标成本测算,成本优化及专业化建议、工程指标统计梳理、产值及资金计划核算、审核施工单位完成产值、进度款支付金额,审核设计变更的造价调整、技术核定的造价调整、现场签证的造价调整、增项及减项工程的造价调整、索赔费用的处理,审核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定价的认价,参与、审核认质认价设备材料价格、询价设备材料价格等;过程审计配合、驻场服务;
(2)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与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审核报审资料,成本管理相关信息和资料整理汇总等相关的其他工作;
(3)其他:提供工程造价技术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咨询、招标人交办的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从事造价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以首次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时间为准,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3.2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负责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是指工作内容至少包括施工阶段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的业绩。需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公告等证明资料。
(2)发票或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不低于1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
或中标结果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或未显示查询时间等情形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航港国康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大厦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889377
招标代理: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高先生
电 话:0371-86050020、0371-86050027
电子邮箱:zzgcpm04@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中原医学科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大厦12楼
联系电话:15137150689
电子邮箱:ykcjfjj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