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竞争性磋商公告,并按照磋商公告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成功后现场获取磋商文件,于 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FZB-2025-013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0元/年;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年) | 包最高限价(元/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年) |
1 | ZFZB-2025-0130 |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150000.00 | 150000.00 | 是 | 15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中控室值班人员等,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期满后,管理服务质效好的,经验收达到采购目标效果的,按照每一个年度依次顺延。服务期内未能达到采购目标效果,且整改不力的,解除协议;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约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登记(服务类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网页截图;
3.3.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4.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
3.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3.8、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
4、文件费用: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地点:三门峡市虢国路与草堂路交叉口学府一号小区商铺18号;
6、报名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须持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留存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留存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虢国路与草堂路交叉口学府一号小区商铺18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虢国路与草堂路交叉口学府一号小区商铺18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
3.以响应文件业绩信息为准。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竞争性磋商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响应文件业绩信息为准。
5.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投标(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6.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方式:0398-2967439
采购代理机构:中发祥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98号院B座12层10号、11号
联系人:张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18839831185/15890121943
邮箱:7242521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