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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心医院6号楼电梯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630  发布时间:2025/7/1 11:29:00

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三门峡市中心医院6号楼电梯更换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6号楼电梯更换项目

二、项目编号:HNYT-2025-060

三、项目预算金额: 20万元

采购最高限价:20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新电梯的安装与旧电梯的拆除和机房设备及厅门土建等内容。

2.磋商范围:电梯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保期:两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安装、修理;

3.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截图(或打印页)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在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公告第五项供应商资格条件1-4项内容。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式贰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5年07月14日9时整

2.地点: 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共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3118019

采购人: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地    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8-311866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030385095


公告附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承诺书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为        ,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非联合体参加磋商。

八、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采购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