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小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FZZB-2025-28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小型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质量要求、合同履行期限
1、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小型设备采购,将采购血氧饱和度仪等小型低值设备一批,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质保期:三年。
4、供货期:3年,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注:动态考察市场价格,若中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应适时调整,否则将终止合同。
三、中标情况
中标人名称:河南迈迪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9号康城逸树6幢102号
中标金额:2654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郭敏、赵岩、赵红恩、杨诚谊、王宝成。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60%收取2388.6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0379-638922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单晶硅生活区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9-6432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