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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信用修复难点堵点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十项重点任务。一是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明确“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二是完善失信信息分类标准,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明确相应公示期限。三是明确信用修复申请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接受各类需信用主体主动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线下服务窗口。四是简化信用修复申请材料,鼓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直接获取证明材料。五是压实信用修复办理责任,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开展修复工作。六是明确信用修复办理期限,一般应当自收到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修复结果。七是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依法依规解除相应失信惩戒措施。八是健全异议申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异议申诉。九是协同推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高效修复信用,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十是规范征信机构使用信用信息行为,强化征信业务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提升数据准确性、及时性。点击查看更多(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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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6月23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此次是继2024年首次联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后的再次行动。点击查看更多(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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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修订印发《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使用范围的精准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修改印发《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凡属于修订后的负面清单内项目,可不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实施,但同时属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仍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凡不属于修订后的负面清单的项目,应当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实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规〔2025〕235号)同时废止。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一、非常规通用技术、技术难度大且特别复杂,并按《导则》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同意的特殊项目。二、央企、外省国企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在湘投资,或者央企、外省国企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且省内国有资金占比不超过50%(含可预期性全部投资)的非特许经营项目。三、依法可采用邀请招标的必须招标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四、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的特许经营项目。五、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湖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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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发布《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技术导则》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健康发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发布《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技术导则》。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招标、投标;5 开标、评标;6 定标;7 文件归档。(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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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公告办法》
6月23日,为进一步树立工程建设领域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正确导向,强化行业自律约束,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四川省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公告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点击查看更多(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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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6月25日,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阐明理由或依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7月2日。《办法》明确了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和共享;评标专家的征集、入库和选聘;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评标专家的抽取等内容。《办法》提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所需评标专家应当从专家库内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点击查看更多(重庆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