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指挥办案中心建设装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882  发布时间:2025/11/6 18:01:00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指挥办案中心建设装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GL202511-D001;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指挥办案中心建设装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指挥办案中心建设装修项目,设计面积120㎡,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内容:本项目装饰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工期:25日历天;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2年;

5.7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指挥办案中心;

5.8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的社保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开标时间之后至评审开始之前)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3、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要求3.1、3.2项要求、磋商文件费银行转帐凭证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zhongyizb@163.com(发送时邮件标题备注: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文件领取表、磋商文件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获取文件邮箱;

注: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公司名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合作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462200100100016844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郑州市人民检察院6楼636房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郑州市人民检察院6楼636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益管理电子招采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150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9、10楼

联系人:安女士 耿女士 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58693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女士 耿女士 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5869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