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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公司客运总站房屋及院内场地出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浏览量:706  发布时间:2025/10/29 11:34:00

巩义公司客运总站房屋及院内场地出租项目(二次)

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巩义公司客运总站房屋及院内场地出租项目批准实施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巩义分公司的委托,现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选择承租方。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公司客运总站房屋及院内场地出租项目

2.2项目地点:该场地位于巩义市河洛路与三彩路交汇西南处巩义客运总站院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房屋出租位于总站办公楼,二楼(整层)和一楼(一间),面积合计约840平方米;客运总站院内场地出租,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4招租范围:巩义公司客运总站房屋及院内场地出租

2.5项目租赁期限:2年

2.6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客运总站房屋出租,租金最低限价为27.59万元;

2标段:客运总站院内场地出租,租金最低限价为21.9万元;

竞租人须对租金进行报价,竞租报价不得低于租金最低限价,不设租金最高限价。

2.7特别说明:

竞租人在国家规定及招租人认可的经营范围内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约定向招租人交纳租金。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装修改造、水、电、暖等费用,物业费、税金、各项管理费用等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人全部承担。②按现有设施设备出租,现有设施设备满足不了需要的由承租人自行解决。承租人需要对租该场地用房装修的,其装修方案应经招人书面同意。装修改造及门面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外貌和主体结构,符合消防安全以及房建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材料环保标准、消防设计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影响用电、用水、用气、用暖及网络运行等安全。③租赁期限内由承租人负责房屋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资格要求:

3.1承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

3.2承租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实力,有能力承担房屋租赁能力(企业提供承诺及近半年公司银行流水,自然人提供承诺及个人近半年银行流水)。

3.3信誉要求:承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栏信用分类查询中点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分别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从信用中国网站登录自动转到链接地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按照网站要求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从中国政府采购网按照网站要求进行查询)】;须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竞租无效。

3.4承租需与经营者一致,如不一致,甲方有权收回资产,所签合同作废(自行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租不接受以往在经营中,有违反招租人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求将所租房屋腾退给招租人等违约行为者(自行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竞租人须为单独的实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特殊说明:如因竞租人机构类型限制或为自然人竞租的,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证明材料的,须补充提供满足对应要求的承诺书,竞租人对其承诺内容负完全责任。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招租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承租满足全部资格条件。

4.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正式承租不足3人时视为失败,重新组织。

5、报名须知

5.1符合本招租公告相关规定的竞租单位,请于20251029日至20251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hnrqzz@163.com进行报名。

5.2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备注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3承租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

6、招文件的获取

6.1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招文件出售形式邮箱发布

7承租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7.1承租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25117930分。

7.2承租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明鸿路交叉口国信广场26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巩义分公司

址:巩义市河洛路与三彩路交汇西南处巩义客运总站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49063778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明鸿路交叉口国信广场26楼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658618

:hnrqz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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